学院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廉洁修身一票否决制
第一条 为了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纯洁性,需要紧紧抓住入党、预备党员转正这个关键环节,建立更切实、更可行的在源头上保证党员纯洁性的长效机制,为此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在发展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在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撰写入党志愿书(或转正申请书)、征求群众意见、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、支部大会讨论、支部大会决议、组织谈话、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入党(预备党员转正)承诺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第三条 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,凡廉洁修身方面存在问题或没有遵守本制度的廉洁修身规定的,一律否决。凡没有按照下列任何一项要求进行的,均不得发展:
1. 团支部进行入党推优时,必须就推优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向我系党组织呈交书面材料;
2. 推优对象在撰写入党志愿书时,必须在入党志愿书中就自身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明确的表达;
3. 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介绍入党对象时,必须专门就其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介绍;
4. 在支部“通表”大会上,支部大会必须就入党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专门讨论和反映;
5. 各党支部对入党对象作出是否同意其入党的书面决议时,必须将入党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写入决议;
6. 入党对象在“通表”大会上,应同时就其入党预备期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;
7. 受党组织指派负责与发展对象谈话的党员干部,在谈话时,必须向发展对象明确提出廉洁修身要求;
第四条 在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,凡没有按照下列任何一项要求进行的,均不得转正:
1. 党支部推荐预备党员转正时,必须就转正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向我系党组织呈交书面材料;
2. 转正对象在撰写转正申请书时,必须在转正申请书中就自身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明确的表达;
3. 预备党员转正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介绍转正对象时,必须专门就其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介绍;
4. 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,支部大会必须就转正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专门讨论和反映;
5. 各党支部对转正对象作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书面决议时,必须将转正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写入决议;
6. 转正对象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,应同时就其转正之后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;
7. 受党组织指派负责与转正对象谈话的党员干部,在谈话时,必须向转正对象明确提出更高的廉洁修身要求;
第五条 在发展新党员(或预备党员转正)时,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需要陈述(表达、讨论、考察、决议)的廉洁修身内容指引如下:
(一)在发展教职工新党员(或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)时,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需要陈述(表达、讨论、考察、决议)的廉洁修身内容指引是:
1. 是否有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等鲜明的政治立场;
2. 是否遵守课堂教学(或行政工作)纪律、是否遵守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是否遵守教师道德规范;
3. 是否能诚实守信;
4. 是否有责任心和事业心;
5. 是否有爱心和公益心;
6.是否有贪污行为;
7.是否有自私自利或损人利己行为;
8.是否能一视同仁、公平、公正对待、关心和爱护学生;
9.是否有大局意识和是否能关心集体;
10.是否能团结同事;
(二)在发展学生新党员(或学生预备党员转正)时,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需要陈述(表达、讨论、考察、决议)的廉洁修身内容指引是:
1. 是否有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等鲜明的政治立场;
2. 是否遵守学生道德规范;
3. 是否能诚实守信;
4. 是否有爱心和公益心;
5. 是否遵守课堂学习纪律和遵守学生宿舍纪律;
6. 是否有贪污、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;
7. 是否有自私自利或损人利己行为;
8. 是否能尊敬师长
9. 是否能团结同学和关心同学;
10. 是否有大局意识和是否能关心集体;
第六条 发展对象(或预备党员转正)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的内容指引如下:
(一)教职工发展对象(或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)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的内容指引是:
我在预备其间(或转正后)始终热爱中国共产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不断增强上进心、责任心和事业心;不断培养爱心和公益心;廉洁自律,绝不贪污;诚实守信,不自私自利,不损人利己;严格遵守课堂教学(或行政工作)纪律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;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;一视同仁、公平、公正对待、关心和爱护学生;团结同事,关心集体,始终树立牢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。
(二)学生发展对象(或学生预备党员转正)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的内容指引是:
我在预备期间(或转正后)始终热爱中国共产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不断增强上进心和责任心;不断培养爱心和公益心;廉洁自律,绝不贪污;诚实守信,不自私自利,不损人利己;严格遵守课堂学习纪律和遵守学生宿舍纪律,考试绝不作弊;严格遵守学生道德规范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关心集体,始终树立牢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。
(三)发展对象(或预备党员转正)除了按照上述的承诺内容指引作出承诺外,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作出其他承诺。
第七条 对发展对象(或预备党员转正)所作出的承诺实行鉴诺制度。以下是鉴诺制度的具体内容:
1. 各级党支部的鉴诺人为支部书记;
2. 承诺人和鉴诺人均得在承诺人作出的承诺书上签字。
3. 鉴诺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监督承诺人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,如有违反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或向党组织反映,鉴诺人对承诺人疏于监督造成不良后果的,要承担疏于监督的责任。
4. 鉴诺人要经常与承诺人进行沟通,对承诺人日常践诺情况进行肯定或提出意见建议。
第八条 各级党支部应定期召开支部会议,每个承诺人都必须如实详尽的汇报自己近期的廉洁修身情况,由支部成员进行讨论,并将结果及时向党总支汇报。
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二条 在发展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在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撰写入党志愿书(或转正申请书)、征求群众意见、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、支部大会讨论、支部大会决议、组织谈话、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入党(预备党员转正)承诺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第三条 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,凡廉洁修身方面存在问题或没有遵守本制度的廉洁修身规定的,一律否决。凡没有按照下列任何一项要求进行的,均不得发展:
1. 团支部进行入党推优时,必须就推优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向我系党组织呈交书面材料;
2. 推优对象在撰写入党志愿书时,必须在入党志愿书中就自身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明确的表达;
3. 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介绍入党对象时,必须专门就其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介绍;
4. 在支部“通表”大会上,支部大会必须就入党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专门讨论和反映;
5. 各党支部对入党对象作出是否同意其入党的书面决议时,必须将入党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写入决议;
6. 入党对象在“通表”大会上,应同时就其入党预备期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;
7. 受党组织指派负责与发展对象谈话的党员干部,在谈话时,必须向发展对象明确提出廉洁修身要求;
第四条 在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,凡没有按照下列任何一项要求进行的,均不得转正:
1. 党支部推荐预备党员转正时,必须就转正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向我系党组织呈交书面材料;
2. 转正对象在撰写转正申请书时,必须在转正申请书中就自身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明确的表达;
3. 预备党员转正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介绍转正对象时,必须专门就其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介绍;
4. 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,支部大会必须就转正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进行专门讨论和反映;
5. 各党支部对转正对象作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书面决议时,必须将转正对象的廉洁修身表现写入决议;
6. 转正对象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,应同时就其转正之后的廉洁修身表现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;
7. 受党组织指派负责与转正对象谈话的党员干部,在谈话时,必须向转正对象明确提出更高的廉洁修身要求;
第五条 在发展新党员(或预备党员转正)时,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需要陈述(表达、讨论、考察、决议)的廉洁修身内容指引如下:
(一)在发展教职工新党员(或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)时,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需要陈述(表达、讨论、考察、决议)的廉洁修身内容指引是:
1. 是否有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等鲜明的政治立场;
2. 是否遵守课堂教学(或行政工作)纪律、是否遵守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是否遵守教师道德规范;
3. 是否能诚实守信;
4. 是否有责任心和事业心;
5. 是否有爱心和公益心;
6.是否有贪污行为;
7.是否有自私自利或损人利己行为;
8.是否能一视同仁、公平、公正对待、关心和爱护学生;
9.是否有大局意识和是否能关心集体;
10.是否能团结同事;
(二)在发展学生新党员(或学生预备党员转正)时,发展对象(或转正对象)需要陈述(表达、讨论、考察、决议)的廉洁修身内容指引是:
1. 是否有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等鲜明的政治立场;
2. 是否遵守学生道德规范;
3. 是否能诚实守信;
4. 是否有爱心和公益心;
5. 是否遵守课堂学习纪律和遵守学生宿舍纪律;
6. 是否有贪污、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;
7. 是否有自私自利或损人利己行为;
8. 是否能尊敬师长
9. 是否能团结同学和关心同学;
10. 是否有大局意识和是否能关心集体;
第六条 发展对象(或预备党员转正)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的内容指引如下:
(一)教职工发展对象(或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)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的内容指引是:
我在预备其间(或转正后)始终热爱中国共产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不断增强上进心、责任心和事业心;不断培养爱心和公益心;廉洁自律,绝不贪污;诚实守信,不自私自利,不损人利己;严格遵守课堂教学(或行政工作)纪律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;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;一视同仁、公平、公正对待、关心和爱护学生;团结同事,关心集体,始终树立牢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。
(二)学生发展对象(或学生预备党员转正)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的内容指引是:
我在预备期间(或转正后)始终热爱中国共产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不断增强上进心和责任心;不断培养爱心和公益心;廉洁自律,绝不贪污;诚实守信,不自私自利,不损人利己;严格遵守课堂学习纪律和遵守学生宿舍纪律,考试绝不作弊;严格遵守学生道德规范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关心集体,始终树立牢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。
(三)发展对象(或预备党员转正)除了按照上述的承诺内容指引作出承诺外,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作出其他承诺。
第七条 对发展对象(或预备党员转正)所作出的承诺实行鉴诺制度。以下是鉴诺制度的具体内容:
1. 各级党支部的鉴诺人为支部书记;
2. 承诺人和鉴诺人均得在承诺人作出的承诺书上签字。
3. 鉴诺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监督承诺人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,如有违反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或向党组织反映,鉴诺人对承诺人疏于监督造成不良后果的,要承担疏于监督的责任。
4. 鉴诺人要经常与承诺人进行沟通,对承诺人日常践诺情况进行肯定或提出意见建议。
第八条 各级党支部应定期召开支部会议,每个承诺人都必须如实详尽的汇报自己近期的廉洁修身情况,由支部成员进行讨论,并将结果及时向党总支汇报。
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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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日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日